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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01 作者: 浏览次数:24

国卫医政函20259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军队有关卫生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做好儿科、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现将《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548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